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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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6436559 |
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武东街64号 |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讨论决定街道的重大问题,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保证上级机关政令、指示和各项任务在辖区的贯彻执行。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村)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负责街道和社区(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辖区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6.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2.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搭建企业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开展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搞好配套服务;调查统计辖区各类经济组织和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5.加强社区(村)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村)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6.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7.对辖区内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进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辖区内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区行政执法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委托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街道依法开展的联合集中执法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努力提升执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管理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效益。
8.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扩大参与主体,充分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骨干,发挥各自功能,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参与平台,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优化社区(村)协商共治平台,促进社会力量与社区(村)共治;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促进社区(村)服务转型升级。
9.指导社区(村)居(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村)居(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发挥社区(村)居(村)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10.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1.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协调落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落实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2.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管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指导优质特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的建设;组织做好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和服务工作;引导和服务农民做好农作物病虫防治和动物防疫工作。
13.负责保护辖区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协调调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村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治、野生动物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工作。
14.负责指导、实施辖区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落实生产救灾资金、救灾物资的使用和监管,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15.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工委书记:万晓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德兵
副书记:程卫国、张红
纪工委书记:程博韬
副主任:桂习方、李琦、舒位军
人武部部长:王晓峰
副调研员:宋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