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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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7:30 |
电话: | 027-86515145 |
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十一路特1号 |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讨论决定街道的重大问题,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保证上级机关政令、指示和各项任务在辖区的贯彻执行。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负责街道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辖区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6、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领域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辖区内各类执
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6、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7、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8、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职能转变。把街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12、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工委书记:刘晶晶
办事处主任:沈钧
党工委副书记:谢小平、杨文利
纪工委书记:余俐霞
办事处副主任:张应斌、杨念华
人大工委副主任:余林森
人武部长:王传芳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红兵
四级调研员: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