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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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68865922 |
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三路30号 |
(一)党工委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讨论决定街道的重大问题,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保证上级机关政令、指示和各项任务在辖区的贯彻执行。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负责街道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等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辖区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6、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7.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处职责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2、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搭建企业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开展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搞好配套服务;调查统计辖区各类经济组织和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5、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6、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7、对辖区内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进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辖区内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区行政执法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委托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街道依法开展的联合集中执法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努力提升执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管理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效益。
8、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扩大参与主体,充分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骨干,发挥各自功能,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参与平台,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优化社区协商共治平台,促进社会力量与社区共治;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促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
9、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10、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1、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工委书记:刘子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汤应征
党工委副书记:涂忠汉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冯婷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方笑波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李光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亮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徐志斌
办事处副主任:屠浩文
三级调研员:陈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