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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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411117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团结大道1012号汪家墩小区一栋 |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武汉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 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武汉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侯金霞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潘菁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文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小梅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张军颖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俊
二级高级主办:陈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