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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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6840030 |
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临江大道811-2号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有关全局性会议的准备和记录,督促会议决定的落实。拟定分局工作制度,起草全局性文稿,审核规范各类文稿。负责绩效和目标管理、质量体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分局综合统计、分析。负责党务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收取有关费、税。组织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信息公开。负责人事、培训、财务、医疗、机要保密、固定资产和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内保安全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安全保密工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工会、共青团开展有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推进落实分局行政审批改革,组织拟订分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工作制度。负责分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与办理。承担分局审批服务窗口日常运行管理。承担以土地使用权处置为核心的规划、土地管理类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分局“一书三证”的管理和发放。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科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辖区内的权属争议调处。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资源利用与用途管制科
负责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标准。协助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管理。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预防治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规划管理科
负责空间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分局职责范围内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负责办理分局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负责辖区内城乡个人住宅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参与城市设计、交通市政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法规监察科
配合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分局审批项目的规划条件核实。负责分局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统筹分局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或承办分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袁俊
副局长:吴小民
副局长:江波
副局长: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