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6863716 |
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二路4号 |
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经济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一行使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担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场所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李 楠
纪检组长:张 芳
副局长:杨 克
副局长:韩 飞
副局长:陆生惠
普法办主任:钟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