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莲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8月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29-84386064 |
地址: | 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广场5号商务楼29层2917室 |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
二、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街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抓好社区党建和地区党建联席会工作,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院落和“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以及开展科普活动。
四、根据市、区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发挥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街道经济。
无、负责街道的财政、科技、劳务、人防、综合治理、文教体育、民族宗教、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城建绿化等项工作。
六、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堆物占道等行为。
七、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八、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调节居民婚姻纠纷。
十、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火救灾,社会救助,做好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地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联络等工作,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十二、加强和改进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调配、考核和奖惩街道机关工作人员。
十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洁,提高工作效率。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做好统计工作。
十七、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定辖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
领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