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
机构信息
地区: 武昌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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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电话: 027-88936833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荆南街14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配合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区级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三)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措施。监督落实辖区减排目标。

(四)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等有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八)按照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乐庆华(党组书记、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局全面工作,是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苏牧(三级调研员):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科技、规划等工作,协助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联系黄鹤楼街、石洞街。

丁东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辐射污染防治、巡视巡察、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组织人事、机关党建、宣传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综合审批科、区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联系水果湖街、中华路街、徐家棚街、杨园街。

瑞兵(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类城市创建生态环境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大气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监督管理科,归口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改善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联系积玉桥街、首义路街、中南路街、珞珈山街。

贵骏(党组成员、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副处级):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生态环境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应急、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执法大队,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联系粮道街、紫阳街、白沙洲街、南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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