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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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871084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道2号 |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水务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编制水资源保护等水务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
(三)负责提出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四)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五)组织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业管理及维护供水设施。
(六)负责组织湖泊保护、管理、治理和监督工作,协调督促相关街道、责任单位和部门履行湖泊保护职责。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负责排水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区属排水设施维修、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公共排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涝防治工作。
(八)负责城区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规划。依据批准的规划和建设体制,组织或指导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检查区属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
(九)负责河道、堤防、港渠及人工水道的保护和治理。负责堤防建设和管理,防洪设施的日常维护,组织河道堤防清障,参与堤防禁脚范围和河道滩地基建项目及其他构筑物的查报、防洪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十)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负责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落实专项经费专项使用的相关要求。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水务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姚赛:全面主持党政工作。
二级调研员石明辉: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湘萍:分管党建、机关行政和财务审批工作。分管办公室、核算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漆万鹏:分管防汛、堤防、河道、湖泊管理和河湖长制工作。分管河道湖泊管理科、杨园湖泊河道堤防管理所、白沙洲湖泊河道堤防管理所、湖泊维护站。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文军:分管工程技术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汇总工程计划、组织推动工程项目和智慧水务建设、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分管总工办、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戴丽娟:分管水政执法工作。分管水政监察大队。
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肖兵洪:分管排水管理、污水管理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分管排水科、水环境治理科、排水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