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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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936469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
第一条 根据《武汉市武昌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武昌区委、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武昌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武汉市武昌区建设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武汉市武昌区民防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区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城市建设、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建设、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区管房屋建筑和辖区次干道、支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等城市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辖区道路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统筹、协调、督促实施。协调推进城市建设法制工作。
(二)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
(三)承担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区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路灯建设工作。
(四)承担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责任。组织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组织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五)承担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的责任。监督区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城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承担推进城市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七)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
(八)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九)负责指导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组织策划和实施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项目,土地整理、储备和出让工作;参与重点功能区及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
(十)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民防、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等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人口疏散计划,承担应急准备、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编制全区房屋征收计划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负责编制涉及我区的市级重点工程房屋征收计划并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负责编制汇总全区房屋征收计划,同时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关于房屋征收组织实施的职责分工。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负责全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涉及旧城改造类项目的危房集中情况进行认定,区建设局对涉及旧城改造类项目的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进行调查。区建设局负责征收拆迁项目房屋的拆除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陈静: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区建管站。
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德意:分管城建计划管理、道路和一流城市电网建设、行政执法,协助局长分管建管站行政审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基础设施科、市场监管科、城建事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国:分管海绵城市、停车场、充电桩、环境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局长分管建管站文明施工工作,分管基础设施科、市场监管科、城建事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冬梅:分管组织、人事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党风廉政、机要档案、统一战线、政风行风、议提案办理、绩效目标、法治建设、计划生育、财务和资产管理、民防、人防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分管党建工作科、投资财务科、民防工程管理科、区人防设施管理所。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黄松:分管三旧改造、土地储备出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拆迁、信访维稳工作。分管三旧改造科、武昌土地储备整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