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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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938976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12号 |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五)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及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七)落实婚姻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八)落实殡葬工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十一)落实区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赠和安老、扶幼、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活动;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按规定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强化全区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武昌区行政区划图。
领导信息
张金秀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魏 芬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财务、审计、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慈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武昌区慈善服务中心、武昌区社会福利院、武昌区民福老年病医院。
樊春阳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宣传、绩效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建设、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工青妇、老干、物资采购、基层政权、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周继民 三级调研员:负责婚姻登记、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精准扶贫、社会救助工作、社会组织管理、社区服务工作;分管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武昌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武昌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