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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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27-88936239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推进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的落实。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区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区经济运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区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管理协调区重大项目建设。
(六)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和市级、区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七)协调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十一)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协调对口援疆、援藏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按权限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四)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李武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李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重大项目科(区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殷小龙(副局长):分管综合改革科(粮食办公室、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监测认定科,军粮供应站;
黄杰(副局长):分管经济分析调度科,发展规划科;
石海翔(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综合改革科(粮食办公室、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监测认定科,军粮供应站,重点分管军粮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