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信息采集上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协调市级经办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政策宣传、咨询和各类医疗保障信访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工会、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宣传和咨询,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二)监督管理科。协助市级经办机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经办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各类医疗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