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岸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金融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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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
电话: | 027-82739091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吉庆民俗街1栋6楼(临时办公地址)。 |
(一)组织起草促进全区金融业发展等有关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促进金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各街道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联络上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汉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四)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五)依法依规开展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类金融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六)配合国家、省、市级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区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七)对全区各街道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刘静瑄(党组成员、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詹 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金融风险防控、金融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类金融企业协调监管、局机关办公室财务等内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