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水务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三)负责提出全区水...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岸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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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 027-82734720、82738285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洞庭街139号4楼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水务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项规划。

(三)负责提出全区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 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

(四)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配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五)配合市水务部门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市水务部门开展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供水企业管理及维护供水设施 。

(六)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负责排水行业维护和管理。负责编制区属排水设施维修、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及 配套管网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涝防治工作 。

(八)负责城镇生活污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依据批准的规划和建设体制,统筹推进或指导城 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检查区属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 。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 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移民接收、安置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区域内部门问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

(十二) 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 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十四) 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 体责任。

(十五)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局长、党委书记:曾宪明 负责全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湘文 负责河湖长制、堤防管理、湖泊保护、执法工作,分管堤防科、水政监察大队业务工作 。

副局长:陈文伟 负责排水管理工作,二次供水,分管排水管理站、排水管理科业务工作。

总工程师:陈刚 负责水资源管理和监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放管服”工作,分管排水科水资源方面工作。

副调研员:李凌 负责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保密、组织人事、安全生产、工会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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