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夏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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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12345 |
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长兴路16号 |
江夏区金水办事处党工委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负责对办事处实施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负责办事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办事处干部工作;负责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办事处机关支部的建设;负责对社区工青妇群众组织的领导;负责办事处党的统战工作;负责社区和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武装部工作及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事处职责: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办事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办事处、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委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办事处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领导信息
陈裕营 党工委书记: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张功胜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全面工作;主持行政工作,主抓经济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深化改革、河湖长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葛庆峰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作;主管党建、组织、人事、政法、机关、财务、金融、审计、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城镇市容市貌整治、查控违、门前三包等)、交通、供水、供电、档案、保密、行政执法、金水康养产业园、垦区危房改造等工作。
张 毅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纪工委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整改、从严治党等工作。
陈礼平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分管疫情防控、文化和旅游、体育、教育、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卫生健康(爱国卫生)、集镇村湾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垃圾分类、红色物业、“两型社会”、深化改革、信访维稳、“民呼我应”、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政务服务中心等工作。
程金友党工委委员:主持政协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统战、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财税、目标管理、招商引资、统计、人口普查、老干、老年大学、人社、民政、老龄、残联、“双拥”、社区管理(社区养老)等工作。
谢胜利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主持人武部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消防、食药品)、政法、公安、司法、消防、服务业、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付大洪二级调研员:分管农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扶贫攻坚、农场经营管理、防汛抗旱、移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企、科技科协(老科协)、河湖长制等工作。
魏辉望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分管城市综合管理(城镇市容市貌整治、查控违、门前三包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能源、环保、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