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
机构信息
地区: 张家港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
电话: 0512-58970670
地址: 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报业大厦
详细介绍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

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

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张家港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外运行于2019年3月18日,位于张家港市报业大厦一楼北侧辅楼,总建筑面积约259平方米,共一层,分别是服务窗口、接待大厅、会议室。在一楼大厅设立有宣讲台、等待服务区、退役军人自助区,以及展示大屏幕。目前,中心共3个办事窗口,分优抚褒扬、权益维护、退役安置、信息采集、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6类服务项目,真正实现了进一个门,办所有事,退役军人不再需要东奔西跑。

服务中心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股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中心下辖9个区镇和252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总服务退役军人近3.5万人。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忠实践行“深怀爱军之心、恪守为军之责、落实利军之策、多办惠军之事”的宗旨,以“热心、贴心、暖心、诚心、耐心、细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苏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苏州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