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船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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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00——17:30 |
电话: | 0825-2911288 |
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仁里镇涪园路9号 |
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河东新区关于贯彻市委编委 <关于调整市河东新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和 <关于调整市河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实施意见》的通知(遂东区办发〔2019〕4号)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局领导分工及局机关股室具体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定执行原则。机关股室、两中心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务必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严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河东新区关于贯彻市委编委 <关于调整市河东新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 和 <关于调整市河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实施意见》的通知(遂东区办发〔2019〕4号) 职责执行。
(二)上下对口原则。上级交办的工作,由局机关对应股室牵头负责。需要协作配合的工作,由职能对应股室牵头负责。中心按职能职责和上级要求具体落实。对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应股室、中心主要履行“统筹、指导、监督、评价”职能职责。
(三)领导批示原则。上级安排的综合性工作或临时性任务,由局主要领导明确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及中心。其他未尽事宜按局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四)主办牵头原则。涉及多个股室和中心的工作,由承担主要工作任务的股室或中心牵头负责,其他相关股室、中心密切配合,共同落实。
(五)协作配合原则。各股室、中心既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任务,又要主动搞好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严禁任何形式的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严禁遇事“踢皮球”“绕道走”,确保政令畅通,提升质效。
二、部分综合议事协调机构职责
(一)新区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我局的机构。
1.河东新区住房保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房征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河东新区征拆联席会:由房征股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日常工作。
3.新区整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交运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新区打非工作进行协调、督查和调度,对接市级部门相关工作。
4.新区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城建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创建节水城市,对标市上文件成立新区节水城市领导小组,每年召开节水宣传活动。
5.遂宁市河东新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由城建股、市政中心负责,依法行使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监督指导辖区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园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局内部议事协调机构(以下仅明确牵头股室;牵头股室可根据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涉及股室和两中心既要按职能职责具体落实,也要按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1.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办公室(建交支部),牵头负责住建、交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2.局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办公室,牵头负责住建、交运领域改革相关工作;相关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3.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联合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中心密切配合,统筹组织并进行考核;各机关股室、中心负责填报相关报表,配合落实。
4.局督察督办工作小组:由联合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中心参与,共同做好局务会、局主要领导批示办理的督察督办工作;涉及股室、中心配合落实。
5.局重大文稿起草工作小组:由联合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6.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交股,牵头协调局住建、交运领域安全工作,相关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7.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交股,牵头负责住建、交运领域应急工作,相关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8.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建股,牵头负责住建、交运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股室、单位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9.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股室、中心配合落实。
10.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交股,牵头负责住建、交运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工作细则具体落实。
11.局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交股,牵头负责建交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相关股室、中心配合落实。
(三)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其他领导小组或办公室,遵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按程序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