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船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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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4:00-17:30 |
电话: | 0825-291777 |
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
1.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新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执行批准的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
2.积极探索新区财政改革路子,参与新区经济分析预测和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
3.组织财政性资金收入及财政分配,监督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执行;
4.管理和监督公共支出及专项支出,办理和监督相关的经济支出;拟定执行新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规定;
5.监督管理新区各公司的国有资产和相关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
6.承担新区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对河投、新城、东涪、灵山园艺等国有公司的财务监管;负责财政评审工作,协调审计部门,牵头抓好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各级各部门财务内审职责;负责国库支付工作;负责本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财务人员培训;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新区金融形势,为管委会提供资金依据;
8.组织制定新区金融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协调联系各类金融机构,为新区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9.指导和协调新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10.参与、策划、指导新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
11.组织推进新区资本市场建设,负责企业上市推荐和协调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上市公司发展和结构优化的建议;
12.组织协调证券、保险、担保等金融行业工作;
1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14.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闲置资产的处理制度,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15.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审查批准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年度运营报告的重大事项报告,考核和评价国有资产的资产负债、经营损失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状况;
16.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调剂转让制度;
17.主要承担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的审计事务性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