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那坡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6-6821980 |
地址: | 那坡县城南开发二区滨河二路42号 |
一、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 区、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 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县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县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贯彻实施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负责全县质量管理。组织实施上级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和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运用。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贯彻执行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管管理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股。(三)执法和反垄断股。(四)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股。(五)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 争股。(六)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管理股。(七)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八)协调和应急管理股。(九)食品生产和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十一)药品生产流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 监管股)。(十二)计量与标准化股。(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四)知识产权促进保护与科学信息股。(十五)财务与审计股。
三、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0名。设立 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科长级)1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6名。设立9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各所所长按副科长级配备,各所行政编制分别为: 那坡县城厢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名、那坡县坡荷市场 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名、那坡县龙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 编制2名、那坡县德隆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名、那坡县 百合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名、那坡县百南市场监督管 理所行政编制1名、那坡县平孟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 名、那坡县百省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名、那坡县百都 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2名。
四、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和二层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