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科技工作和大数据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县...
机构信息
地区: 宾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标签: 宾阳县,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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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8222244
地址: 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路224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科技工作和大数据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发展、数字宾阳建设的管理、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拟订大数据发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和科技计划,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拟订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应用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参加自治区、南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各镇科技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国内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负责统筹大数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宾阳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宾阳建设的建议。

(十四)负责拟订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十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参与协调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参与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分析、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十七)参与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参与协调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参与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电子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参与协调全县政府网站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十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县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十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

(二十)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县战略,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注重科技资源整体布局和区域创新协调发展,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可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科技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宣传部有关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信息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2.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县科学技术和大数据发展局参与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领导信息

唐平旭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颜荣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

韦文源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科学技术管理股、大数据发展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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