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乡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标签: | 西乡塘区,卫生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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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2383008 |
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92号(西乡塘卫生院11楼-12楼) |
根据中共西乡塘区委员会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西乡塘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西发〔2019〕2号),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城区健康政策,拟订城区卫生健局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配合上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城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干预和治疗,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制定我城区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十三)代管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西乡塘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