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八步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国资委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00-12:00 15: 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电话: 0774-5139691
地址: 贺州市建设东路206-1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制定有关监管制度,依法对县(区、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经济合理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监管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咨询委员会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议。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七)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出资企业派出监事或监事会、独立董事;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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