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港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标签: | 港北区,政务服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00-12:00,15:00-18:00 (国家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75-4258417 |
地址: | 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4号 , 邮编:537100 |
(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港北区相关机构的信息化、数字化领域有关项目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港北建设、智慧城市(港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大数据发展、数字建设、智慧城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并参与起草、修订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港北建设、智慧城市(港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领域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区本级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数字改革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设施、智慧城市(港北)建设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快大数据发展、数字港北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负责统筹全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审批、投资、建设和运营。负责拟订全区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区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城市(港北)领域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推进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通信基础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与开放平台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大数据应用和考核评估。
(六)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数据的汇聚、共享,统筹推进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开放、应用。
(七)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统一的公共应用平台和公共支撑平台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港北)、政务公开、数字政务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港北区政府网站、政府热线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综合分析等工作。
(八)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创新融合。负责全区数字经济运行分析。
(九)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协调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社会民生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负责信息化、数字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负责智慧城市(港北)建设管理,协调重大项目实施建设。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协调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审核并督促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十二)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体系等建设,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的监督工作。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制度和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十五)负责对进驻港北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综合协调监督。负责指导、推进港北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进驻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