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
机构信息
地区: 东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3-6951862,0453-6665992
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大数据建设工作,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七)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八)负责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机制,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负责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管理。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于红霞 区营商局局长 负责区营商局全面工作。

王  平  区营商局副局长  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流程再造和标准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营商环境评价、目标考核、基层业务指导和党建工作。

李竺林 区营商局副局长  负责受理监督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落实首席服务员相关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

 内设机构

设4个内设岗位:综合岗位、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岗位、企业投诉管理岗位、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岗位

 营商局领导

于红霞 区营商局局长 

王   平 区营商局副局长

李竺林 区营商局副局长


负责人:于红霞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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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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