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密山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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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67-5232966 |
地址: | 黑龙江省密山市光复路125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鸡西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我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开展权限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资教育;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和煤炭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局。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 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密山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市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交流和口岸输入性疫情协作处理机制。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一是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经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二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工作。三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6.与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医药工业行业规划、政策、标准,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承担医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中药材种植规划和政策扶持。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及所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定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建设项目的落实。
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基建管理制度的审计;执行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医政医管药政股(中医药管理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贯彻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执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负责权限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
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相关医学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合法性、合理性、适用法律准确性审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和保健机构的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执行。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科技活动;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三)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落实并监督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共体建设。
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承担人口监督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卫生健康执法大队)。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依法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市卫生健康信息与老龄工作服务中心。为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协助市卫生健康局承办卫生健康信息公益服务及老龄工作公益服务工作。
(六)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和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理论和相关知识;组织会员与育龄群众开展交流互助活动;组织理事和会员为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使群众自觉按照国家的生育政策实行计划生育。
(七)市红十字会。依法指导协调全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救助;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参与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青少年活动;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
卫生健康局领导
张丽萍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电话15146180777;负责卫生健康局党政全面工作。
王延义 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话 13836582359;负责政策法规、采供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科教工作、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北大荒集团牡丹江医院、中心血库、口腔医院、3家农垦医院(855农场医院、管局机关医院、8511农场医院)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潘宇欣 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话:15734672446;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爱卫办、突发卫生应急事项、健康龙江行动及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与应急股,分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工作。联系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杨木、柳毛、知一、承紫河、兴凯湖、白鱼湾、当壁镇、二人班)、2家农垦医院(857农场医院、兴凯湖农场医院)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杨秋萍 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电话:15714572977;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人事、财务审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团委、妇联、统战、关工委、计划生育、计生协会、安全生产及其产生的突发应急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审计)、安全办、计生办,分管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审批,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工作,联系指导8家乡镇卫生院(黑台、太平、连珠山镇、富源、裴德、兴凯、密山镇、和平)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汪磊 二级主任科员 电话:13763676118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绩效考核、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巡察办、项目建设工作。分管党群办、项目办,联系指导精神病医院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孙玉秀 班子成员 电话:13804882111; 负责卫生执法监督、中医药管理、职业健康,分管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联系指导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中医医院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郭景宇 电话:13945822151;协助王延义同志做好医政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医改、医政药政、老龄服务中心。分管医政药政医管股、信访办、行政审批办,分管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查询等行政许可事项,联系指导人民医院、7家民营医院及个体诊所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姜典福 电话:15636352121;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基本公共卫生、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健康扶贫)工作,分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分管村卫生室执业登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等行政许可事项。联系指导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
邵天明 二级主任科员 电话 13846042093;负责工会、红十字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