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迦县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工作的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有关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萨迦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文物事业发展,拟...
机构信息
地区: 萨迦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00 下午15:00-18:30
电话: 0892-8242046
地址: 萨迦县德吉中路14号
详细介绍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工作的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旅游文物有关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萨迦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及文物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指导、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文化旅游文物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市场。

(五)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执法,督察督办有关案件。负责旅游市场执法和旅游投诉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旅游市场案件,维护文化旅游文物市场秩序。

(六)指导、管理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七)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九)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指导、协调、规划文化产业,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管理、承担文化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住建、财政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配合宣传、财政等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十四)指导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申报自治区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五)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

(十六)组织萨迦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全时旅游发展。配合区市旅游部门推进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

(十七)统筹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编制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目录,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十八)统筹规划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实施“旅游+”战略,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九)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旅游系统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参与旅游服务活动的农牧民群众)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建立健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职能对接市文化局和市旅游发展局,统筹推进各产业协调发展。

(二十三)完成萨迦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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