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社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377)67988717 |
地址: | 社旗县北中心街41号 |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落实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贯彻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落实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社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行政审批服务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优抚和褒扬股。另设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是:
1. 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 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王大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红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