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并报请实施郑东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二、受管委会委托,组织实施郑东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向办事处下发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根据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对征收必备要件进行审核。
四、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五、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安置协议。
六、负责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管委会发布。
八、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九、受管委会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负责郑东新区拆除施工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受理并核实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投诉,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理。
十二、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要领导:
孟为民 办公室主任 0371-67179511
任国军 办公室副主任 0371-67179540
梁百川 办公室副主任 0371-67179540
王海昌 办公室副主任 0371-67179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