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郑东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371-67179951(组织关系转接) 67179403(就业) 67179830(监察) 67179650(社保)67179663(工伤认定)67179827(劳动仲裁) |
地址: | 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三街交叉口金融智谷 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地址) 邮 编:450002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郑东新区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考核、任免、调配、教育、培训、日常监督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公务员晋级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区域内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四、负责郑东新区管委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调配、考核、工资、辞职辞退、社会保险管理、离退休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七、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继续教育综合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和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
九、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一、负责区域内居民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二、负责承担区域内工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和认定工作;
十三、负责设立区域内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管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
十五、负责贯彻执行区域内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十六、负责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社会保险工作;
十七、负责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事宜审核及申报工作;
十八、负责区域内老干部管理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人才引进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