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实施方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
机构信息
地区: 浉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376--6800093
地址: 信阳市浉河区民权路中段(柳堤春晓东门往北100米)
详细介绍

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实施方案、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7、贯彻执行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指导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医疗保障经办等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法规和规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

待遇保障股  

医药服务管理股(异地就医管理股)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基金监督管理股  

二级机构:

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376--6267277 6319819

城镇职工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376--6207127 6207785

部门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    岑峻峰

二级主任科员:        万代青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闵 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小曼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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