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川汇区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川汇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根据周口市政府关于推进“...
机构信息
地区: 川汇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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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5:00
电话: 18939626969
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服务中心
详细介绍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川汇区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川汇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根据周口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总体思路,以高标准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推进权力事项全面在线办理、便民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重大应用系统融合联动为主线,大力推动应用汇聚和推广使用,统筹抓好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服务平台功能提升等工作,全面建成覆盖全、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平台由“建”到“用”的工作重心转变,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助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力争河南政务服务APP和周口政务服务APP客户端全区注册用户数突破8万,实现个100%,一体化综合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即: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重点便民服务事项100%在线办理;市政府确定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目标任务100%完成;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100%政务云迁移。

二、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

(一)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建立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在线办件监察、办件量通报和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约束机制,5月底前实现权力事项100%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1、实体政务服务大政务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信息同步,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单位

2、推进全区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

(1)完成全区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整改和要素更新;完成所辖9个办事处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整改,并录入权力事项管理系统。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推进全区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录入权力事项管理系统,100%在线办理。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发改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住建、交通、水务局、安局、分局、环保分局

3直各部门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直有关部门)

4区属各办事处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发改委

(二)推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出台“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扩大“一次办妥”影响力。

1、明确“一次办妥”事项清单。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

2、全面推进“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内所包含事项开展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部门)

(三)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梳理编制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行政村延伸,实现基层全覆盖。

1、开展便民服务事项梳理,编制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1)开展直各单位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事项清单。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编办、发改委)

(2)开展所辖9个办事处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事项清单。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发改委

2、推进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

(1)推进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人社、教育、医疗、住建等领域直部门重点便民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社局、教体局、卫计委、住建局等直有关部门)

(2)推进重点便民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完成重点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内全部事项100%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四)推进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加快重大应用系统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部署融合,打造特色亮点政务服务应用。

1、推进重大应用系统部署融合。

(1)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用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国有企业交易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发改委区直有关部门

(2)完成12345平台与110平台协调联动。制定协调联动实施方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12345平台与110平台的互联互通。各职能部门对12345平台转办事项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确保公众诉求渠道畅通。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荷花分局公安局城北分局公安局七一分局)

3)列入清单的重大应用系统100%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2、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政务服务应用。

(1)完成“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居民健康卡发放系统、不动产网上办事大、网上办税服务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卫计委、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分局

(2)推动教育信息化在我区的应用,建设教育资源与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区学校和教师提供数字教育资源共享与服务,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超市”,构筑“互联网+教育”新模式;推动“智慧交通”在我区的应用,通过智能车辆记录系统、车辆违法监测系统等典型应用,实现我区民众的出行便捷化、交通智能化;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网上预约挂号预约诊疗和健康档案查询等应用;以省运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推进“互联网+体育”的应用。3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9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典型应用建设,并融合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责任单位:区教体局、交通局、卫计委

三、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

(一)加快共享平台建设。完善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1、完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1)完善我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工作。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2)完成我区各专网部门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实现与平台互联互通。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2完成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工作。

完成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和专项审计工作,提交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并完成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报告上报工作。3月底前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直有关部门

3、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1)完成各政务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2)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和审核录入,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和共享需求。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3)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与级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区级目录向平台实时报送。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加快推动各级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1整合后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按标准规范全部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各部门)

2、按照编制完成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成数据挂接,实现数据可实时向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重点领域数据率先实现共享。

(1)按照《河南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成信用信息目录的数据挂接。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2)完成所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实现“目录有数据、数据可共享”。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3)信用、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价格、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交通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实现部门间共享交换。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3建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实现基础数据统筹管理、及时更新,在部门间按需共享。8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人社卫计委、民政、编办、工商分局等)

4通过市级统一部署的垂直管理政务信息系统共享交换平台向开放数据接口,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四、提升基础支撑能力

(一)推进网络深度覆盖。电子政务外网形成纵向贯通市、县、乡级,横向连接本级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1、所有直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各部门)

2、实现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级和所辖9个办事处所有政务部门和实体政务大并按照标准规范接入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3、实现级和所辖区域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5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4、完成直部门符合条件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云迁移。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有关部门)

)优化平台功能架构。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础功能,提高平台安全监管能力。

1、按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标准,完成政务信息系统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3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直各部门)

2、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完成与财政非税缴费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率先在工商、人社、税务、教育、交通、卫生计生等重点领域实现非税收入在线缴纳9底前完成。(责任单位:财政、人社、教体局、金融办、地税局等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政府办公牵头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编办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区直各部门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力度。

(二)夯实主体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发改委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开展专项督查督导。

(四)加强技术支撑。联通周口分公司作为我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区直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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