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职能 (一)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
机构信息
地区: 偃师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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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电话: 0379-67712798
地址: 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一)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法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城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贯彻落实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全市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五)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的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参与城市综合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特色镇、中心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洛阳市和偃师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发展方面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人防建设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审批与人民防空建设有关的建设项目;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的工作。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管理人民防空固定资产和档案资料。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介绍
邱五德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张宏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机关行政,安全生产,党建,老干部,纪检,宣传,综治,信访稳定,房产管理,扬尘污染防控,扫黑除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及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信访办、后勤中心、物业办、安全科、安监站、村镇科、控尘办、创建办、富安兴公司。

黄永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行政审批、城建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统计及稽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分管建工办、城建科、法规科、审批科、检测站。

张宏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消防验收、人民防空、重点项目建设、城市防汛、水污染防治及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分管质监站、总工室、人防办、重点办、棚改办、市政处,联系监理公司党支部。

王  伟  正科级干部

负责装饰管理工作,分管装饰办。

刘红生  正科级干部

负责建材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分管建材办、招标办。

张青峰  副科级干部

负责机关财务、脱贫攻坚、工青妇、计生等工作;分管财务科,协助张宏杰同志管理政工科。

郭新峰  副科级干部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产权产籍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面积测绘等工作;分管市场管理科、转让中介管理科、评估抵押管理科、租赁管理科、产权产籍管理科、公房管理科、测绘队,与徐晓波同志一起协助张宏杰同志做好房产管理工作。

徐晓波  副科级干部

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物业行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廉租办、住保办、物业管理科、金梧桐物业公司、住有所居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郭新峰同志一起协助张宏杰同志做好房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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