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桑珠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半到12点,下午14点到17点,中午休息。双休日、节假日民政部门放假,不上班。 |
电话: | 0892——8822075 |
地址: |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琴岛路 |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特殊困难群体(众)救助帮扶计划、方案、措施、安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贯彻落实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四)负责贯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办上报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负责区、乡(街道)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限变更及区、乡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区、乡界的勘定工作,承办区内外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命名、更名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负责区婚姻管理和殡葬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区残疾人工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评定、申报工作,指导残疾人劳动就业;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十)落实儿童和未成年人福利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困境儿童和未成年人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儿童和未成年人收养登记,负责儿童和未成年人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区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能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区行政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