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津市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5:30 |
电话: | 0736—4225169 |
地址: | 津市市津澧大道1370号; |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
(2)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3)负责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所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乱贴乱画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破损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区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履行省、常德市及津市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监督考核股、计财股、审批办、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