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区民政局
(一)认真贯彻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机构信息
地区: 兴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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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30
电话: 0468-3526560
地址: 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64号(民政局)
详细介绍

   一、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三)组织拥军优属活动;认真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日常事务。
   (四)组织救灾救济工作,核查灾情,负责接收救灾物资捐赠,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五)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及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六)开展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
   (七)认真实施廉租保障制度,推进廉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九)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十)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主要负责人:郭启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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