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全面抓好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
机构信息
地区: 庆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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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5-4434036
地址: 庆安县文卫路110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南楼206室        邮政编码:152400        
详细介绍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全面抓好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权限内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权限内合同监管及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为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提供服务。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全县消费者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协助配合省、市做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许可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药品安全风险。负责权限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有关许可、检查、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权限内药品和医疗器械各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加强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权限内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监管。监督管理商品开展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及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区域性标准化合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权限内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开展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知 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
(十九)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二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知识产权的初审注册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围绕“放管服”改革,搭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促进市场监管职能大转变,政务数据大整合,行政效能大提升。创新市场监管服务模式,实现信息公开共享。
(二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
1.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将原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知识产权管理,反垄断相关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等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和省内,提高我县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4.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局机关科室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模式;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机构重点实施日常监管,负责举报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6.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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