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北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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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
电话: | 0455-8317064 |
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36号建设大厦906室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和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拟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三)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查。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承担全市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建管交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物业、城镇供热、燃气、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本级建设大项目招商引资和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拟定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埠或国外市场。
(七)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定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乡建设分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及建设科技等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科技项目、建筑节能项目、城镇减排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承担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乡村和小城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和小城镇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重点小城镇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的责任。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