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卫生健康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并实施推进卫生健康...
机构信息
地区: 龙井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3-3259307
地址: 龙井市龙井街1209号,邮政编码:1334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并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省、州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全市中(朝)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加强中(朝)医药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类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规划财务信息科。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市爱国卫生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指导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四)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体制改革科)。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临床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定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拟定全市中医药、朝医药、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及中(朝)医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中(朝)医医疗机构,贯彻中医类别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和道德规范;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及人才培养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医师继续教育;负责中医药科研管理及科研成果转化;组织朝医疗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和总结;指导和协调全市中(朝)医药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在我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州和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人口监测与妇幼健康服务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七)综合监督与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市级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老龄健康科)。指导、监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管理。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市直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朴 敏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