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
电话: | 0433-2819242 |
地址: | 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3322号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商务局是延边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外资外贸、市场流通、招商引资、开发区管理服务、对外经济合作、口岸管理等工作,为正县(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拟订实施细则;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州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州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申办设立程序和后续服务工作。
(四)负责国内外来我州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州有关县(市)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负责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中涉及我州的工作。
(五)拟订全州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州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
(十二)指导全州外商投资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备案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政策;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境外投资、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全州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州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州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州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拟订我州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对俄对朝边境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对俄对朝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州与俄、朝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和衔接工作。
(十六)负责全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全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州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设立和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等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审查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合作园区的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研究提出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审定后组织实施,承担州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协调全州口岸有关工作。
(十九)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州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州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州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处、市场处(药品流通管理处)、流通处(安全生产与成品油流通监管处)、对外贸易发展处(加工贸易管理办公室)、延边州口岸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与服务贸易处(罗先合作处)、电子商务处、国内招商处、外国投资服务处、开发区管理服务处(延边州海洋工作办公室)。
三、直属事业单位
州商务局共有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延边州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边支会、延边州物资总会(留守处)、延边州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322号
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
联系方式:0433-281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