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洮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周一至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436)3252138 |
地址: | 白城市新华西大路111号,邮政编码 137000 |
白城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导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指导协调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侦办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户政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实施并指导、协调对全市范围内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禁毒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承办收容教养审核、审批及行政复议工作。
(十)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来我市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十三)筹划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
(十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警务交流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政治工作。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规划、公安宣传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目前,市公安局机关内设机构30个,即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研究室、政治安全保卫支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境外9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维稳支队)、户政管理支队、内保支队、反恐怖支队(反恐怖工作办公室)、特警支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白城市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办公室)、技术侦察支队、图像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支队、法制支队(白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警务保障处、出入境管理局(国际合作局)、科技信息化处、互联网+公安工作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信访处、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刑事技术支队(公安司法签订中心)、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电信网络犯罪侦查支队、特勤支队。政治部下设综合处、干部处、教育处、新闻宣传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处(留置看护辅警管理支队)、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