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抚松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9-6216343, 传真号码:0439-6231619 |
地址: | 抚松县新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 |
抚松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抚松县行政审批局、抚松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一.职能配置
1.负责全县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乡(镇)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4.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抚松”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5.负责统筹全县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6.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县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7.负责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承担“数字抚松”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抚松等相关任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各项考察、调研活动的安排和接待服务工作,承担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负责财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管理和根据开具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安排、后勤服务保障;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交流、工资、职称、机关干部考核、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文秘科: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和公文传输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做好印章管理及信息收集和报送;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承担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划转事项中涉及发改、水利、市场监督管理、人社、财政等相关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负责后续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备案、核准、审批等工作。
(四)数据管理科:拟定县本级娄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承担“数字抚松”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数字化重项目布局;监测数据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产业发展综合性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协调组织数字化经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推介、招商、展览等活动;编制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
(五)政策法规科(营商环境科):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单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处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
(六)政务服务科: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全县政务大厅(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县政府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县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承担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业务开展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建立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编制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县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局长:马宏宇
2.副局长:宋晓伟
3.副局长:袁冰
四.下属事业单位:
1、抚松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地址-新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电话-6882929
2、抚松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新行政中心四号楼二楼,电话-6231603
五.政数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新行政中心四号楼三楼
电话:6216343 62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