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9月4日,是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临江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牌子。下设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江市消费投诉受理中...
机构信息
地区: 临江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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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秋冬) 8:30-17:00(春夏)
电话: 0439-5219808
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建国街道水闸,邮政编码:134600
详细介绍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4年9月4日,是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临江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牌子。下设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江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临江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临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加挂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临江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临江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临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全市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指导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文本使用,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四)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争议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根据上级部署,协助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协助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协助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消费警示工作,组织查处流通中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全市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全市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十二)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规划。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规划。落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并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白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定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民营经济指导工作。承担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和业务类型,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督察、政务公开、保密、机要等工作。组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二)监察室。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查处干部违规违纪行为;负责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管理与建设工作。

(三)人事科。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五)法规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红盾护农等农资市场监管专项工作;贯彻执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负责指导规范直销行为。

(七)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负责平安临江(市场)、综治维稳日常宣传、检查及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黄赌毒”检查及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计上报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红盾护农等农资市场监管专项工作。负责组织市场生产、流通领域禁塑工作。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煤炭排查工作。负责散埋乱葬、野生动物保护、查处违规销售名贵特产、改造电动三轮车、违规建立高尔夫球场整治、民族宗教监管和成品油检查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工作;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开展产品质量隐患检查、排查工作;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各类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承接并实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等活动;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负责扶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开展计量监督检查、监督管理计量法定检定机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检查计量授权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计量认证实验室;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调解等工作。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监察科)。承担隶属于市场监督管理范畴的安全生产监察职责。负责依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进行安全检测、监察工作(含个体工商户);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分析全市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本行政领域内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管理确定的检查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一)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分析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制定并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检计划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承担中药材、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生产企业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对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承担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管职责,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管理。负责经营及使用环节药品(含特殊药品)质量监管。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督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工作。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工作;建立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经营环节的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指导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特种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质量。

(十三)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四)网络监管和知识产权科。负责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知识产权宣传交流、运用促进工作;承担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办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和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负责专利申请资助、评奖等工作;承担全市知识产权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涉及网络市场的投诉、举报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五)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党组处理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局党组的指示、决定;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党建等工作;负责指导本局的非公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其中机关编制29名、基层编制3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暂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实行退一收一,逐步收回。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派出机构12个,配备行政编制41名(使用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所编制41名),暂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实行退一收一,逐步收回。经费员额4名,核定领导职数20名(12正8副)。

下设:

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3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24名,非参公事业编制19名)。

临江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1名。

临江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临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

四、领导职责与分工

党组书记、局  长 王俊德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启田  协助局长做好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规范管理、流通领域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网络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及基层分局管理工作。完成局长、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或紧急工作任务。

分管:信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网络监管和知识产权科、价格监督管理分局、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中心、兴隆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正君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财务管理及对全局事务性工作进行督促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消费维权、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承接的非公党建工作及基层分局管理工作。完成局长、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或紧急工作任务。

分管: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消费投诉受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建国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苇沙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富强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日常政务,做好隶属于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市场规范管理、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及基层分局管理工作。完成局长、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或紧急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监察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合同监督管理分局、临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平交易分局、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桦树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花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党组成员 马荣堂  协助局长做好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做好全市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器具检定、吉林省硅藻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基层分局管理工作。完成局长、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或紧急工作任务。

分管:人事科、法规科、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科、吉林省硅藻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临江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六道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蚂蚁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森工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四级主任科员 李丹 协助局长做好全局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对全局食品生产、流通,餐饮,药品、药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质量、标准化、计量,价格,公平交易,粮食、盐业,市场规范,消保维权,网络及知识产权,企业及个体信用体系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侧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域”党建引领“三城”创建方面的统筹和督导工作。完成局长、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或紧急工作任务。

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王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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