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辉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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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
电话: | 0435-8239017 |
地址: | 辉南县朝阳镇富强大街123号 邮政编码:135100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 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 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
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 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上级部门交办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根据省、市委托受理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标准 备案申请,提供企业标准备案指导等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 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开展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在我县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制定全县中医 药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工作,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 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 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