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市房屋开发业、公用事业、房产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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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伊通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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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绿科物流园道南 ,邮政编码:130700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市房屋开发业、公用事业、房产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统一定额和国家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建筑档案管理及全县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施工材料质量、住宅装修队伍和装修质量的监督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县的工程建设工作;参与重点工程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编制、审查本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预决算;管理工程建设的标准。

(五)负责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燃气、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供水和污水排放、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节水工作,参与县内公共交通管理;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参与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县区沟河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本级城市维护费的使用计划和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监督检查城市建设维护计划实施及费用使用情况;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八)负责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拆迁工作。

(九)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政策法令,草拟全县房地产管理政策、办法、规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仲裁房地产纠纷;审核商品房预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评估;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审批、管理、裁决及征收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二、三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房屋开发住宅建筑工作;负责全县直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公有住宅租金标准的制定工作。

(十一)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拟定县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并进行审批和实施。

(十二)负责党政军联合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设。

(十四)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十五)参与组织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十六)对现有人防工程进行维护管理并坚持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发挥人防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学术研究,对公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十八)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等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各乡(镇)、街道(社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二十)战时组织指导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相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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