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民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4-87508010 |
地址: |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邮政编码:110300 |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沈阳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
(二) 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定和年度计划,拟定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 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 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 承担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 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负责驻厅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 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多规合一”改革有关工作。
(八) 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及督查等方面工作。
(九)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