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沈北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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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冬季) |
电话: | 024-88085316 |
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号29号楼4楼、5楼 |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6.负责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运用转化、保护体系建设,推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创造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调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和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办理各级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指引,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咨询及推介服务机构等服务。
18.协调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19.承担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0.负责本行业系统及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21.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22.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内设19个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务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稽查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区政府食安办)、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监督抽检与网格督导科、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企业注册登记科、虎石台行政审批科、新城子行政审批科。
2.派出机构:按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要求,统筹考虑区域发展情况、常住人口及市场主体数量、管辖区域面积、管理力量和工作需要等因素,区市场监管局设置8个市场监管所,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为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具体设置如下:正良市场监督管理所、道义市场监督管理所、虎石台市场监督管理所、辉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城子市场监督管理所、财落市场监督管理所、清水市场监督管理所、雨润市场监督管理所。
3.直属机构:市场监管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4.下属事业单位: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