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
机构信息
地区: 铁西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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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早9:00-晚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4—25449905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43号, 邮政编码:110023
详细介绍

1.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竟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标准化战略。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六)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

2.内设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协调重大宣传活动等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党群监察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建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中心组、志愿服务工作;承担指导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受理举报、控诉和申诉,调查处理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效能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事项。

(三)人事编制科。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工资审批、人事档案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作;负责全局财务收支和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解释、审查工作;负责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案件的核审、听证、复议、应诉、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审核工作;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全区市场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管理及统计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督办工作;指导各所、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区法制建设委员会和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六)应急处置与预警科。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风险预警,组织指导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统筹协调和网格化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承担国安委、两区安委会下达交办相关工作。

(七)餐饮监督管理科。负责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负责全区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区餐饮消费环节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餐饮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会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监督并参与全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食盐在餐饮服务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区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履行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责任。

(八)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区广告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九)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对全区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指导市场所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负责全区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生产环节相关信息;负责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隐患排查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快检车管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和隐患排查;组织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食盐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知识产权管理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的政策措施;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负责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专利技术补助资金管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区工作;负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创造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发布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国家 省、市专利奖申报和推荐工作;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受 理、授权等工作,负责调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其他知识 产权纠纷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十三)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指导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创城创卫,垃圾分类等重点项目工作。

(十四)企业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区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及整治无照经营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等工作;承担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散乱污、环保督查、蓝天工程(除散煤替代)工作。

(十五)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全区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的 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十六)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分析掌握全区药品(化妆品)零售、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分析掌握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组织指导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十八)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负责铁西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家用汽车“三包”相关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和专业性监督工作;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铁西区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铁西区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等信息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相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铁西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散煤治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质量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品牌提升;负责家用汽车“三包"相关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参与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 督和专业性监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和计量检定机构,组织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商品条码等信息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负责流通领域质量执法的调处工作;负责散煤替代工作;负责创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

(十九)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科。统筹并组织实施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宣传、贯彻特种设备的政策法规、规章,督查、指导、考核所、队安全监察工作;指导 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节能标准的情况;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和作业人员,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上级交办案件分配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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