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桓仁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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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 024-48822632
地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路46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构建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新机制。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和备案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检查和依法查处,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依法查处。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授权负责相关申请管理等工作。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刘晓东  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县局全面工作;

张  俭  副局长,分管企业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

郑海波  副局长,分管法制股、案件审核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市场执法队;

田  欣  副局长,分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监督专项执法队;

宋  丹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党办);

王作德  党组成员,分管各基层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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