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
电话: | 024-31912721 |
地址: |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
(二)拟订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承担区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负责驻厅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七)负责推进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区行政审批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九)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及督查等方面工作。
(十)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